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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區段徵收調整安置街廓)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248090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區段徵收調整安置街廓)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2年9月1日台內營字第1120811796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大園區公所及蘆竹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四、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大園區公所及蘆竹區公所。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