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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總太斥資23億元標購臺中市北屯區太原段1.2萬坪土地,每坪約19萬元

財訊新聞   2016/11/17 07:07

公告本公司標購臺中市北屯區太原段140-1地號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北屯區太原段140-1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5/11/16~105/11/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購入面積:39,989.64平方公尺(約12,096.87坪)

每單位(坪)交易價格:約新台幣190仟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303,27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中市政府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筆土地預計106年1月後辦理點交作業,臺中市政府另行通知得標人地價款繳納

之日起,1個月內連同保證金,繳足得標總價款40%,其餘得標總價款60%,按月

攤繳30%,如不按期限繳納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力,其已繳保證金概不發還(攤繳期

間不計算利息),該筆土地重新公告標售。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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