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是誰繳了很多稅?用數據敲醒你的「繳稅幻覺」

民眾集體「自覺」繳了很多稅的氛圍,是否與數據有所出入? 民眾集體「自覺」繳了很多稅的氛圍,是否與數據有所出入?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民眾賺取的所得,需繳納所得稅。繳完稅的所得拿來用做日常消費,還要繳消費稅。所得如果拿來累積財富(例如土地、房屋),每年還須貢獻點財產稅。人云亦云的「萬萬稅」說法,其來有自。

在民眾集體「自覺」繳了很多稅的氛圍下,近年來一旦有「稅收超徵」的新聞,如影隨形的就是「還稅於民」的呼聲。此類聲音不外乎主張民眾繳了太多稅,政府應按人頭退還多收的稅款云云,且多少還帶有對於稅局濫徵的指控。

另一方面,這個「收了很多稅」的自覺,竟也讓主政者有恃無恐。剛結束的2020大選中,我們看到了不計實際效益的煙火政策與一張張選舉支票,全然漠視國家的財政未來。

然而,2018年我國租稅負擔率(租稅收入占GDP比率)為13.4%,明顯低於主要國家(如南韓及美國約19%,參考這裡),甚至低於被列為避稅天堂的新加坡(2018年租稅負擔率為14.2%)。可見,中華民國台灣其實是一個輕稅的「租稅友善」國家。

為何此一數據與大眾「繳了很多稅」的自覺如此兩極?當民眾的認知與實際情形有極端的落差時,租稅政策的未來發展將在民意導向下,偏離實際情形,變成建構於「幻覺」之上。

究竟誰在繳稅?

以消費稅系統中的「加值稅」為例,我國加值稅稅率是世界最低的(另類的「台灣之光」),不論就整體稅率結構或國際租稅發展趨勢,理當思索消費稅系統的改革之道,可參考我們的上一篇文章:〈我們要的是稅改,而非減稅──日本消費稅改革的啟示〉。

然而遺憾的是,一直以來主政者均不敢提出消費稅的改革,主要原因還是顧忌民眾觀感。在民眾普遍自認為繳了很多稅的情況下,加值稅率一旦提高,會立刻反映在物價上,讓民眾對於繳稅的厭惡感更加不可收拾。因此,考慮到選票,能不再減稅已足以讓主事者竊喜,更不用說消費稅改革、提高加值稅稅率了。

究竟現況下誰在交稅?又交了多少稅?各項稅收中,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綜所稅及營所稅)與營業稅3種稅收,近年來占我國總租稅收入比重超過6成,我們可以藉由這3種稅的統計資料,一窺稅負的分配情形。

綜所稅:前10%家戶貢獻約80%稅收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依照家戶申報所得的總額排序,切分成10個分位組。第一分位組為所得最低的10%、第二分位家戶組為所得次低的10%……依此類推,第十分位家戶為所得最高的10%,可呈現不同所得家戶繳稅情形。

根據該資料顯示,近10年,所得最高10%的家戶(第一分位家戶組)總共貢獻了約80%的稅收。相形下,一半的家戶(所得低於中位數的第一至第五分位組)貢獻僅有2%。

藍線為第十分位、紅線為第一至第五分位家戶的稅收占比。藍線對應左側座標軸,顯示前10%家戶貢獻了約80%的稅收;紅線對應右側座標軸,顯示50%家戶貢獻約2%的稅收。資料來源:各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因此,就統計數據來看,綜所稅的租稅負擔集中於少數高所得家戶,而一半的家戶僅負擔微乎其微的稅收。如此懸殊的差距,雖然可說是重分配機制的展現,但當稅收過度仰賴少部分個人時,財政的穩健豈非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此外,另一項數據也值得深思。每年5月是綜所稅的報稅季,「繳稅了嗎?」成為民眾間打招呼的開場白;但這句話或許應該換個方式說:「退稅了嗎?」據新聞報導,去年綜所稅退稅件數共有331萬件,表示超過半數的家戶不是繳稅,而是申請退稅。

營所稅:不到1%的營利事業,負擔75%稅收

另外一份資料揭示了104、105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億元」與「低於100萬元」之營利事業家數與應納稅額占比。數據顯示,所得超過1億元的企業約有2,400家,占整體比例不到1%,而貢獻了約75%的稅收;而所得低於100萬元的營利事業約73萬家,占整體比例高達85%,但僅繳納3.5%稅收。因此,營所稅統計顯示出與綜所稅相同的問題──稅收過度集中。

所得超過1億元之營利事業占比(%)。表格中可見所得低於100萬元者在所有營利事業家數中高達85.16% 與85.66%,稅收貢獻分別為3.49%與3.35%;超過1億元事業家數占比則分別為0.29%與0.28%,稅收貢獻則為73.19%與75.05%。資料來源: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報導,北區國稅局轄內的營所稅前三大戶,繳納稅額總計為541億元,占北區總稅額36.9%,其中第一名即貢獻了350億元!以107年全國總營所稅稅收5,679億元計算,這三大戶即貢獻了其中的9.5%,稅收集中化的現象可見一斑。

營業稅:約1/3營業人,僅貢獻1%稅收

平均月銷售額高於20萬元的營業人,適用「加值型營業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進項及銷項金額以計算應納稅額。至於月銷售額高於起徵點、但低於20萬元的營業人,則以「查定」方式課徵;即所謂的「查定課徵營業人」。這樣的人約占營業人總數的1/3。

其中與民眾日常生活緊密關聯、常被喻為台灣經濟韌性與活力的小規模營業人,是查定課徵營業人的主力。然而資料卻顯示,107年度得查定課徵稅收占比居然不到1%!營業稅稅收99%以上都來自平均月銷售額高於20萬的加值型營業人。這顯示營業稅在結構設計上的嚴重缺陷。

查定課徵營業人稅收占比(%)。折線圖呈現查定課徵營業人所繳納的營業稅占全體民營營業人總稅收比例,僅貢獻約1%的稅收。資料來源:各年度財稅資訊營業稅統計表,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極少數的人,負擔了大部分稅收!

所以,回到文章開頭問題:「究竟誰在繳稅?交了多少的稅?」答案是:「極少數的人,負擔了大部分稅收。」

稅收仰賴極少數人的貢獻,是財政穩健很大的警訊。庶政有賴稅收因應;如果稅收僅仰賴這一小撮人,無異是將國祚永續與這一小撮人的稅單綁在一起,這是何等的風險!稅負過度集中結合低租稅負擔率,我國稅負分配的態樣可說是「患寡亦患不均」。

近年來,有不少民間團體極力鼓吹,政府應將超徵稅收按人頭退還人民,似乎也獲得不少認同,甚至有直轄市政府以「還稅於民」為口實減稅(參見報導)。但,這樣的主張是漠視了我國明顯低於其他國家的租稅負擔率。在政府施政質量有賴稅收支應下,三流的租稅負擔率,意謂三流的政府;主張退稅,無異於主張再向下沉淪的政府。

我們認為,租稅政策的發展應回歸客觀數據及思辨,在維護財政永續前提下改革稅制。當國家稅收主要來自少部分個人與營利事業時,主政者應思索如何降低稅收風險,提升財政穩健度。

改革的關鍵,還是在於如何擴大稅基,使稅負更為平均。現行綜所稅、營所稅及營業稅均有相當多討好選民或特定利益團體的優惠項目,應重新檢討其正當性;如優惠理由不具充分性,則須將之重新納入應稅範圍,使租稅負擔與納稅能力更為契合。此外,適當提高加值稅稅率、加重消費稅占整體稅制結構比重,不僅迎合整體國際經濟局勢,也可望有效提高我國整體租稅負擔率。

展望未來稅制改革,主政者應有「知覺」,而非被無由的「自覺」或「幻覺」所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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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大開,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博士生。陳國樑,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財政也者,取天下之財用之於政;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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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大開,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博士生。陳國樑,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財政也者,取天下之財用之於政;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