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長相差太多! 男離婚後才知妻子外遇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沈姓男子育有2子,他與妻子在兩年前離婚,在帶16歲兒子驗DNA後,才發現養了16年的兒子,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而他的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與他人有染,時間長達17年!

據媒體報導,承認一家工廠副廠長的65歲陳男與45歲陳姓女員工外遇生子,陳女的丈夫沈男全不知情。直到離婚後,因朋友認為現年16歲的小兒子與父親長相差太多,才知道他養了別人的小孩。沈男憤而向陳女與陳男兩人提告,並求償13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與養育兒子的錢。

陳女供稱,沈男常對他家暴,當時陳男常聽他訴苦,她才會出軌。沈男堅決否認家暴,並指責陳女誣賴他。

法官認為,即使家暴一事屬實,也與陳女的出軌無關,且兒子從小由沈男與陳女共同扶養,沈男僅負擔一半,因此只能對小孩的生父陳男索取一半的費用。最後,法官判決陳女與情夫陳男各賠償100萬元,而陳男需交出254萬的生活費用。

據報導,沈男不滿陳女一句道歉也沒有,還打算誣賴他。雙方都有上訴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