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6種佛教信物嚴禁紋身

2011-06-04 10:51:3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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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針對日前普吉發現將佛像及佛教聖物被紋到身上不適合的部位一事,文化部長尼披表示,目前尚無適合的刑事法來規範這一行為。文化部將和衛生部聯繫,看能否調查這種紋身方法是否存在感染細菌或病毒的危險。他表示,根據佛教的傳統,6種佛教的信物嚴禁用來紋身。包括:1.各種佛像;2.佛祖的聖諭;3.僧人的圖像,類似僧人的裝飾物;4.類似僧人的裝束;5.神廟、佛塔、寺廟;6.法輪、法旗等。
 
尼披表示,文化部還將印刷1萬本關於佛教信物使用的泰、英文說明書,發放給在當地提供紋身服務的業者以及前來紋身的遊客。他表示,對於佛教物品、圖案的使用,過去也發生過使用不當的行為,如將佛像印在鞋襪、褲子、酒品、商店等。但此次用佛像來做刺青圖案卻是新的現象。文化部已經致函普吉府尹,要求府尹在月內召開會議,向業者做說明。
 
 
关键词:文化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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