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罰跟拍 大法官:合憲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9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689號解釋,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可處罰鍰的規定,認定對新聞自由的限制並未過當,且符合比例原則,做出合憲性解釋。

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因持續跟拍藝人孫正華與丈夫苗華斌,遭苗報警處理後,王因而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裁罰王新台幣1500元。

王煒博認為,社維法第89條第2款規定已違反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聲請釋憲,大法官受理後,也認為此事攸關媒體採訪權及名人隱私權,6月16日召開憲法法庭辯論後,今天做出解釋。1000729

(圖左為申請釋憲記者王煒博,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