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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手語翻譯、聽打)

業務聯絡窗口李小姐、黃小姐傳真號碼0800-365-624
聯絡電話一、免付費電話:0800-365-224;
二、免付費傳真:0800-365-624;
三、手機/簡訊:0963-047-723
地址11166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58巷10弄6號1樓
洽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受委託期間:110年1月1日~112年12月31日)
網址為:http://www.cnad.org.tw/ap/cust_view.aspx?bid=58
服務內容說明
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
一、受理申請時間:週一至週五8:00~20: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
二、服務時間:手語翻譯服務為24小時;聽打服務原則以8:00~22:00,單位可依人力調度情況,以實際狀況來提供服務。
三、服務內容
(一)政府機關之會議、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二)組織召開之會議。
(三)偵訊或司法訴訟、警政訊問(含報案)等。
(四)法律諮詢服務。
(五)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六)就學相關活動,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或學校日活動等。
(七)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ICF需求評估及心理諮商輔導。
(八)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活動參訪(配有導覽)、演講及社區大學課程。
(九)其他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案件。
(十)每日晚間10點至翌日早上7點間緊急、臨時突發性案件。
(以上服務不包括非營利組織辦理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內部訓練或休閒活動。)
(十一)以上項目,願意自編預算,請單位協助媒合人力。
四、服務方式:
(一)申請人得以電話、手機簡訊、傳真、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線上申辦系統,於服務開始3日前提出申請,惟緊急情況者不在此限。
(二)受理申請後進行審核,並依申請內容及實際需求,派遣合適之手語翻譯員或聽打服務員提供服務,並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夜間、假日等非受理申請時間,逕洽醫療或警政單位受理申請。
五、臺北市聽語障溝通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辦請點選此連結》 網址為:https://www.theme.gov.taipei/sign2hear/
服務對象一、領有臺北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自108年7月1日起,非設籍本市之聽語障(身心障礙證明類別為第一或三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4】或第二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2】)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二、本市各級政府機關、醫療院所、學校或非營利組織,因業務需要與聽語障礙者接洽者。
應備文件一、臺北市聽語障溝通服務-申請表
二、申請服務事由之相關檢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