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華林苑 歷史沿革

大正8年(民國8年),日本政府在花蓮港聽鳳林區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殖產課改為殖產局,原營林局改為營林所,隸屬於殖產局,東部作業所改稱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當時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及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
  昭和4年,遷移出張所至花蓮市區現址;昭和17年,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民國35年1月10日,花蓮縣政府成立,接管日治時期木材事業,救原有林田山及木瓜山兩事業區繼續經營,民國40年改組為木瓜山林場,以花蓮山林管理所綜理林務行政;民國47年木瓜山林場改歸省營,併入太魯閣林場管理。
  民國49年又將太魯閣林場與花蓮山林管理所部分機構及林田山伐木工作站合併為「木瓜林區管理處」,隸屬農林廳林產管理處,山林管理所隨即裁撤,工作人員移往現林政街林務局木瓜林區管理處辦公。
特色
  菁華街區原為林務局宿舍區,至今仍遺留不少日本時代的瓦屋,這座洗石子牆面、木構造日式建築的「山林管理所舊辦公室」,屋齡逾八十年,自民國49年後,閒置達四十餘年。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由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協會向林務局借用,在社會賢達首長及志工朋友及社區居民的協力下重見天日,成為社區公園。
  這座仿文藝復興洋房樣式建築,拱門圓弧線條俐落、對稱精確,門口立柱,柱面裝飾簡單大方,素雅端莊,為當代的洋式摩登建築。目前做為山林講堂的課室之用,定期舉辦花蓮開發史、本土研究及族群等課程。
  庭園內樟樹、瓊崖海棠樹為伴,院落植滿羊蹄甲花、攀葉植物,綠意盎然草香瀰漫,令人悠閒放鬆,堪稱是花蓮地區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最佳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