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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Marvel版上發表文章#1M0YAK7u 其中內容,經版主群討論,判決違反版規8-3 #1L-jAwLP,給予本人警告一次。 其引用條目為: 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版主群主觀認為,本人文章如下內容違反該版規: 「目前版上規定,推文問問題必須與內容相關,不得問事。 版友推文前請務必斟酌,以免違反版規。 問題可以在個版文章裡推文,以便公開討論。」 版主群徑自認定,此內容敘述,效用等同於"主動徵求站內信"之行為, 因此給予本人警告一次。本人不服此判決,因此提出申訴,希望能撤銷此判決。 本人認為,板友在我的文章推文發表問題討論熱烈, 版主群屢次新增與改變版規,限制推文發問。 本人為讓爭議減少,希望不影響版友討論,避免大量版友在推文發問,造成違規行為, 因而辦理公開看版,並於文章前處,提醒版友用適合之方式,進行公開討論發問。 版主認定此有違神棍防止條款精神,引用不得徵求站內信之版規,判決本人違規。 本人認為,徵求站內信與提及可以在本人個版討論,完全是兩回事,理由如下: 1.本人文章,提及若有問題,"可以"在本人個版提問討論,此行為並無徵求之因素存在。 徵求之定義,在教育部字典裡以"尋求收集"做解釋。 本人此句之文意,旨為被動提醒建議,告知該行為允許行使,並非主動尋求與鼓勵收集。 2.8-3版規於#1L-jAwLP中,提及新增條例禁止徵求站內信之初衷,為: 「怕有投機者藉站內信而得利」之理由。 本人認為站內信屬私領域性質,非公開資訊交流,個人公開看版為公開交流平台, 版主群徑自將二者劃上等號,已明顯不符合「怕有投機者藉站內信而得利」之理由。 版主群制定板規時未說明清楚適用對像,使用判決時任意曲解版規。 3.版上允許,相關不允許在版內提問的問題,以推文或文章告知去他版提問,此一行為。 板上同時允許,宣傳個人看版之此一行為。 本人行文提供建議,如有問題可以去我個人看板提問,完全符合此二允許行為。 4.版主認定本人有避規版規之行為。理由是: 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 本人認為,版友無法精準判定,版主對於每一個發問問題,是否存在違規的標準。 以版規13為例: 13.禁止推文問事 與文章相關之內容可於推文討論,但是禁止於推文問事,違反者警告一次。 在此規例中,內容討論與發問,與文章相關與否,皆來自版主群的主觀自由心證。 此點與許多版友想法上有出入,因為大家看法不同之故。 本人認為,版友有因此誤觸法網的可能性,故以被判以警告之該三句文章內容, 善意提醒版友,注意版規。並提供版友其他適當的討論地點,也就是本人個版。 本人並無刻意要求,版友將明顯違反版規的問題,來我個版討論。 只是提及個版屬開放公間,提問自由沒有任何限制,並非刻意鼓勵版友違規規避, 旨在提供板主管理與版友討論上之方便。於版上少些爭議行為。 本人認為自己完全沒有刻意規避版規之用意,此為理由4。 基於以上四點理由,本人完全無法認同版主的判決理由,其人未先公告改變版規, 徑行隨意主觀解釋版規,不當判決本人警告。本人依規定申請組務人員撤銷此不當判決。 以下為版主公告判決,以及與本人申訴未果之相關證據,同見於板上文章#1M0kvDx_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看板 marvel 標題 [公告] ga037588 警告一次 時間 Thu Sep 24 02:24:10 2015 ─────────────────────────────────────── 作者 ga037588 (丹楓) 看板 marvel 標題 [經驗] 舊憶叢談-消波塊是我的好朋友5 時間 Wed Sep 23 11:54:57 2015 ─────────────────────────────────────── 經版主商議後決定 "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等同於"有問題請站內信"之行為。 而此種行為日前已經由公告#1L-jAwLP (marvel)禁止,故給予警告一支。 為了這支警告,我們大概花了兩三天去討論,最後決定禁止這種行為。 我們可以接受宣傳個版的行為(版上也有些許文章是作者從個人資源轉來的) ,但這種跟版規相違背的宣傳行為並不在接受之列。 我們知道這支警告一定有很多人有意見,所以稍微解釋一下版主們的認知標 準。 根據文章中所提到的 目前版上規定,推文問問題必須與內容相關,不得問事。 版友推文前請務必斟酌,以免違反版規。 問題可以在個版文章裡推文,以便公開討論。 如果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因 此這邊版主群認為有其規避的嫌疑,當然作者本身可能沒這個意思,故只給 予一次警告稍作提醒。 Marvel版最近人數越來越多,跟以前只有幾百人的小型熱門看版已不可同日 而語。所以在管理上可能也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也希望版友如果有任何 想法或意見可以在置底發表、討論,讓大家一起把Marvel版變得越來越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04.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3032653.A.EFF.html ※ 編輯: FairyBomb (111.248.104.194), 09/24/2015 02:24:55
Xtaiwansoul: 酷09/24 02:34
x83184: ...09/24 02:36
vicious666: 推09/24 02:37
PMDD: 問問題的人不爬文 各種為難 辛苦了09/24 02:38
ga037588: ...............09/24 02:44
joba030515: 繼續主觀意識阿09/24 02:45
kaltu: 請人爬文就違規了09/24 02:46
ga037588: 版規是你們定的,你們詮釋的,你們逐步增加的。09/24 02:46
dafeiiiii: 又不給人問問題,又不許叫人內信問09/24 02:46
lyk191947: 樓上可以講一下怎樣用客觀的標準嗎09/24 02:47
ga037588: 你們是版主,我很尊重你們。Your house,your rule.09/24 02:47
ga037588: 會那樣寫,是為了配合你們管理的方便。09/24 02:48
個人建議,其實你不用告訴大家該怎麼聯絡你,又或是擔心其他版友有沒有 違規,那跟你都沒有關係。 我講白話一點,你再怎樣也只有一個人,版友的人數是你的好幾百倍、千倍 ,再怎樣應付都應付不完的。
DRIariel: 請喜歡楓大的人自己去個板 別害了大大..09/24 02:48
ga037588: 我也不太明白,不準我公開回應討論你們認為"靈學"的東西09/24 02:49
vicious666: 意思很簡單,把問題可以在個板這行刪掉,就沒問題了09/24 02:49
You Got It
ga037588: 然後現在上面有回文要我解釋"系統",那個回文應該違反版09/24 02:51
hanna64: 請大家不要造成丹楓大困擾09/24 02:51
ga037588: 規了,也不見你們處理。這是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嗎?09/24 02:52
這個我們有看到,但目前還在討論,我跟大香蕉最近都很忙,所以進度比較 慢。這點目前比較沒辦法克服,還請多多見諒。 你覺得我們對人不對事,那我們除了遺憾之外也沒辦法多說什麼。
vicious666: 更簡單點說:避免有類似『募集』的暗示09/24 02:54
ga037588: 那一開始就請定義個人空間等於站內信意義,我也不會寫。09/24 02:56
nicoli75: 同意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支持丹楓大09/24 02:56
ga037588: 事後的擴張詮釋再給警告,我認為是過份了。09/24 02:56
vicious666: 嗯,我想這次把警告換成開勸導單,可能會爭議較少09/24 02:57
ga037588: 照你的規則,直接刪就好了,我以前就直接回文了。09/24 02:57
ga037588: 然後回文大家熱烈討論,可能又失焦,造成管理困擾。09/24 02:58
ga037588: 我尊重你們的警告,我會接受。但我想講的是,我一直很尊09/24 02:58
ga037588: 重你們,也努力在我作自己想發的文回的問題時,儘量減少09/24 02:59
ga037588: 你們的困擾。這件事情,我情感上有些遺憾罷了。09/24 02:59
#1L-jAwLP (marvel) 要說擴張詮釋之前,不如先想想為什麼有這篇公告。 我講白話一點,今天版上就是禁止這種行為,大家也是成年人,有些東西我 想也不難理解。 就像版上禁止透露價格、地點,如果今天有人說 "版上不能詢問價格、地點,可以來我個版發問討論" 你覺得這樣是Ok還是不Ok? 你的例子也是類似的道理。 之前就有講過,為什麼道士表哥的文章沒有類似的問題,是不是作者本身的 態度跟讀者之間也會相互影響?我覺得這都是可以去思考的。
Tsuhsiung: 你板規就沒規定"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是要被懲處的 憑09/24 03:05
Tsuhsiung: 什麼說等同於寄站內信問09/24 03:05
ga037588: 是不是擴張詮釋,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會判斷。09/24 03:05
Jerry10: ...09/24 03:06
ga037588: 不管你舉別人哪些例子如何,這跟擴不擴張詮釋一點關係09/24 03:06
ga037588: 都沒有。09/24 03:06
已在別篇公告裡說過禁止徵求了,你覺得找人去你個版發問不算徵求,那我 們也尊重你的意見。 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考慮去版務申訴,因為目前看起來我們對這一點的看 法應該不會有任何交集。
joba030515: 幹我按成推,你們版主繼續主觀評斷吧,大家有眼睛有09/24 03:09
joba030515: 腦袋會有把尺,你任期內我們就電電當平民吧。09/24 03:09
joba030515: 丹楓大你加油,把那行換成你個板開了,老讀者都知道你09/24 03:11
joba030515: 意思,不用跟他們在那邊頭痛09/24 03:11
violin3316: 事後追加並朔及既往09/24 03:12
ga037588: 我擔心的事,今天這種擴張詮釋會一再發生,有一就有二09/24 03:12
ga037588: 你們用公告改版規,加入新銓釋,我都可接受。09/24 03:13
MangoLove: 喔09/24 03:13
ga037588: 直接自行銓釋後給警告,這真的太過份了。09/24 03:14
一直以來都是同樣的標準『禁止徵求』,並沒有所謂自行銓釋。
jameschen007: 我覺得版主既然要定位此版為分享平台 乾脆鎖推文09/24 03:19
jameschen007: 不會有人討論到離題 不會有人推文問事 大家文章看一09/24 03:20
jameschen007: 看自己左轉出去 完全就是一片樂土嘛 多好09/24 03:20
ga037588: 禁止徵求的是站內信,站內信屬非公開性質。09/24 03:22
ga037588: 在我個版公開問問題,這並非私人隱密資訊性質。09/24 03:22
ga037588: 你如果說是我要求寄到私人其他信箱,這屬違規我也認了。09/24 03:23
ga037588: 你的版規規定寫的就是禁止徵求站內信之行為。09/24 03:23
vicious666: 這板規當初要防止的是一個「目的」,一個行為,這狀況09/24 03:24
vicious666: 只是管理者碰到了,才發現原來這樣的效果是同樣的。就09/24 03:24
vicious666: 像被砍的經驗文藉創作還魂,大家才發現原來有這個洞;09/24 03:24
vicious666: 那後續這個洞就該填了09/24 03:24
ga037588: 是我的國文太差,還是腦袋殘缺,我實在無法明白,這兩個09/24 03:24
ga037588: 是一樣的概念。09/24 03:24
LINGKING: ...............................,,,,,,,,09/24 03:24
ga037588: 填洞是必要的。但是公告改版規就好,為何要警告?09/24 03:26
chefchef: 有點小題大作囉09/24 03:26
Tsuhsiung: 請先把這條板規修完善 有違反再來懲處 這概念很難理解09/24 03:26
Tsuhsiung: 嗎09/24 03:26
ga037588: 我覺得這種行為,非常的無理,過份,而且具備個人針對性09/24 03:27
ga037588: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跟你認為站內信跟個版公開問一樣09/24 03:28
ga037588: 都是個人看法。我很遺憾。09/24 03:28
最一開始禁止的就是公開平台,而個版則是另外一個公開的平台,這兩者本 來就沒衝突,更沒有你所說的擴權問題。
joba030515: 我的國家這個月制定了強盜罪,我在兩年前偷了東西,09/24 03:28
joba030515: 所以我現在被關了09/24 03:28
HIV: 難得故事敘述思路清晰有條有理的竟然被警告=.=09/24 03:30
vicious666: ……那你前面就不要說你接受,看能不能開成勸導單。你09/24 03:32
vicious666: 也沒犯過啥別的規定,不用把警告看成大汙點,就只是個09/24 03:32
vicious666: 提醒,你可以先在個板寫新文,再看要不要貼來,你怕被09/24 03:32
vicious666: 弄可以寄信板主看還有沒違規,總不敢真的陰你吧09/24 03:32
vicious666: 針對啥啊?這板上現在一堆人想問事的就你跟文祥,文祥09/24 03:34
vicious666: 就沒寫這些東西,不然是?09/24 03:34
ga037588: 文祥版友的個人規劃,是他的事情,與我個人無關。09/24 03:34
ga037588: 這個公開平台的板主是你,你說得算。我沒意見。09/24 03:35
ga037588: 另一個公開平台的版主是我,你的版規你新增,你詮釋,09/24 03:35
ga037588: 但是你銓釋後開罰,而非公告後自此開始,我就有意見了。09/24 03:36
老實說今天這個警告最一開始的就可以罰了,並不是銓釋後開罰,這點你真 的搞錯了。 我想你也不是很了解為什麼有神棍條款,它是在什麼時空背景下產生的東西 ,又是為了因應什麼問題而出現的。 我上面就說了 『版面上不能問的東西,你叫人去你個人平台發問』 這點本來就已經違規了,根本沒有什麼銓釋不銓釋的問題。
lulumoon: 丹楓大體貼版友怕有人不小心違反版規的行為卻變得被警告09/24 03:36
ga037588: 你說這兩個都公開平台,哪有這種道理,你版規寫的是站內09/24 03:37
vicious666: 國家制定了不得偷竊,你用手是偷,用鉤子也是偷;你偷09/24 03:37
vicious666: 的東西放到口袋裡是贓物,放到背包裡也是贓物。這只是09/24 03:37
vicious666: 根據推文比喻,我沒有認為丹楓有惡意犯罪的意思09/24 03:37
Tsuhsiung: V板友的講法感覺就像 緩刑也沒什麼啊 不要再犯就不會被09/24 03:37
Tsuhsiung: 抓去關一樣09/24 03:37
ga037588: 信,我的公開版=站內信?你現在跟我凹兩個都公開平台09/24 03:37
我並沒有凹,而是神棍條款一開始就是這樣規定的。 站內信那個才是我們發現有漏洞而另外補充的。
MartinJu: 板規都沒改就直接警告 要不要去投訴你!!09/24 03:38
vicious666: 我同意你對警告是否過重提問,但我不認為你被針對,這 09/24 03:40
vicious666: 不是在說文祥的規劃,而是說他如果也開個板跟你說一樣 09/24 03:40
vicious666: 的話,現在警告名單就是兩個 09/24 03:40
vicious666: 我也吃過警告啊,不然?09/24 03:41
※ 編輯: FairyBomb (111.248.104.194), 09/24/2015 03:42:09
ga037588: 這件事我們討論無交集,我直接申訴組長處理。尊重上頭09/24 03:41
jameschen007: 神棍條款是好的 不過版主難道不能先推文要求改善嗎09/24 03:46
Lcfl: 喔 不是小版所以版主就比較屌? 好文被你這樣搞以後我們還09/24 03:49
Lcfl: 看什麼 是要鄉民們抵制marvel版等沒人來了 冷清一點你才會09/24 03:49
Lcfl: 動腦思考?09/24 03:49
Lcfl: 再說人家開個版你管得到? 人家去個版say Hi 灌灌水這你又09/24 03:51
Lcfl: 管的到? 你好大的官威啊09/24 03:51
vicious666: 來了,沒人願意分享沒人來看你怎麼辦的大絕擊發了,RR09/24 03:59
vicious666: RRRR09/24 03:59
Lcfl: 我只能說禁推文問事我沒意見,想問的當然是自己找方法。但09/24 04:08
Lcfl: 我沒問題純看文的觀點來看,老實說,我真的看不出他哪裡有09/24 04:08
Lcfl: 到"徵求"這個程度意義的文字在文內。就像"可以"和"務必"我09/24 04:08
Lcfl: 覺得這二個詞彙的意義就相差甚遠,每個個體對於詞彙的見解可09/24 04:08
Lcfl: 能都不相同,還是你要不要一一列出寫個清清楚楚讓版友們能" 09/24 04:08
Lcfl: 完全"沒有疑慮,才不會造成版主界定的"違規"呢? 09/24 04:08
MartinJu: 你說管理上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 但根本就隨性解讀板規 09/24 04:16
Lcfl: 再更直接一點,如果你的"徵求"跟我的徵求定義不同,那是否 09/24 04:22
Lcfl: 版主"應該"直接在版規說明一下在marvel版上對於"徵求"的定義 09/24 04:22
Lcfl: 是如何? 而非直接警告,這樣我也可以說版規沒寫清楚對於徵 09/24 04:22
Lcfl: 求的定義不全就發警告啊,不服來辯 09/24 04:22
t88965: 小題大做了點,公告勸導就可以的,何必把場子弄臭呢... 09/24 04:22
solartor: 建議開勸告單,畢竟是一開始規則不完善,事後處理。目前 09/24 04:25
solartor: 直接警告一支跟直銷公司制度出漏洞,被凹大筆獎金,然 09/24 04:25
solartor: 後說"規則不完善,這獎金我不發一樣",我覺得有類似感 09/24 04:25
solartor: 覺 09/24 04:25
vicious666: 仔細看就可發現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很矛盾,知道是會違 09/24 04:26
vicious666: 規的問題所以才要想問的人去自己的地方問,不然有必要 09/24 04:26
vicious666: 多繞一圈嗎。神棍條款就是阻絕有心人邀集有機可乘的板 09/24 04:26
vicious666: 友去他的地方,不管邀去的管道是私信,個板,FB其行為 09/24 04:26
vicious666: 不會因此而異啊 09/24 04:26
lysnicelife: 誇張,到底是防神棍還是發揚獨裁主義 09/24 04:27
cando17: 版主處理的手法很粗糙 09/24 04:28
thasi: 丹楓大加油 希望不要應影響你發文動力QAQ 09/24 04:31
green290043: 認真看了一下,個人覺得真正有爭議的部分應該是文章 09/24 04:34
RatFink: 推版主,板上應該少一點這種文章,搞得整個板像是廟在問 09/24 04:34
RatFink: 事喔,造神夠了沒 09/24 04:34
green290043: 內容第三條 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 09/24 04:35
green290043: 不過其實很多人都常常會提到某些資訊就是 09/24 04:35
hayby: 噓 09/24 04:35
green290043: 但版主是用推文問事那條來罰,就顯得有點放大檢視... 09/24 04:37
你誤會了什麼吧?不是用推文問事,而是你所說的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
lysnicelife: 顯微鏡模式選擇性啟動 09/24 04:38
hayby: 優質作者被欺負了 09/24 04:39
vicious666: 給green,這支警告本來就是以嚴格執行板規8之3來定規, 09/24 04:40
vicious666: 也就是你一開始說的那條喔 09/24 04:40
Monchestnut: 啥毀啦 09/24 04:41
Lcfl: 那有疑似神棍的就疑慮你當然可以合理的懷疑,但你沒在版規 09/24 04:41
Lcfl: 把對於徵求的定義解釋清楚、也無法舉證證實某人"就是個神棍" 09/24 04:41
Lcfl: 之前,你直接發警告,你覺得如果你被這樣對待 會不會想去告 09/24 04:42
Lcfl: 妨礙名譽? 09/24 04:42
Monchestnut: 真是欠噓 版主你好大 我好怕 09/24 04:46
Monchestnut: 三更半夜看這篇超恐怖 09/24 04:47
vicious666: 警告不是因「認定是神棍」而發,是違反8之3而發,以提 09/24 04:48
vicious666: 醒莫再使用。不然來解釋一下,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並存 09/24 04:48
vicious666: ,所為何用意? 09/24 04:48
green290043: 好吧那我懂了,雖然版主有最大解釋權所以這樣很合理 09/24 04:49
ga037588: 拜託,問問題跟內容相關不相關,是誰認定阿?不是版者嗎? 09/24 04:50
green290043: (不是反諷) 但覺得觀感有點不好而已... 09/24 04:50
ga037588: 你們搞專制獨裁,什麼都你們主觀判決,我希望大家以和為 09/24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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