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安全座椅 3童2死1命危
2017/08/06 06:00
〔記者鄭瑋奇、黃欣柏/台北報導〕屏東縣萬丹鄉前晚發生重大車禍!三個小孩都坐後座,都沒兒童安全座椅,釀成二死一傷。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課長蘇倍慶表示,開車時成人繫安全帶、小孩坐安全座椅,能在發生事故時有效保障生命安全。
蘇倍慶說,汽車安全帶的尺寸是針對成人體型製作,體型較小的孩童(約四歲以下)使用車上安全帶,發生車禍時可能會飛出去,甚至被安全帶割傷脖子,無法起到保護作用,如果正確使用可固定在車輛後座的幼童安全座椅,孩童坐上去後繫上專屬安全帶,就能發揮安全帶保護作用。
未依規定要罰 安全問題別輕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卅一條規定,以小型車附載幼童,卻未將其安置在安全座椅者,駕駛人將可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者,應安置於「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兒童座椅」。
四歲以下且體重沒有超過十八公斤兒童或幼童應坐幼童座椅;四歲至十二歲或體重在十八公斤至卅六公斤以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繫上安全帶。